古建筑的真正价值
古建筑是我们国家的文化传承和悠久历史的见证,然而现在存在大量的拆真建假的现象,把原有的古建筑拆掉,新建古建筑,新建的没有以前的历史和韵味,完全丢失了古建筑的精神,然而我们国家是不是禁止这种行为呢,今天我跟大家一起探讨一下。
我国城市化、城镇化来势迅猛,大拆大建在较大范围内成为城市化、城镇化的表现和结果。这与保护古建筑、古村落并不矛盾:北京的故宫、四合院虽隐匿在高楼和霓虹灯后面,其独有的静谧与现代都市的喧嚣,却在此构成特异的“隔代”美学,文化特色互补,彰显彼此气质。
遗憾的是,许多地方却在一拆一建中,将一些木质结构的古建筑群看成蓬头垢面的“遗老遗少”,尽展“整饬”之能事。而因此新生的“古建筑群”,从建材到内涵,以及表现手法,都“被现代”成四不像,失去原汁原味。
都说“一方水土养一方人”,却不知一方水土,也养育一方独具地域特色的建筑。这些天赋异禀的建筑,是特异文化风情的载体,更是民风民情的寄托和延续,不能因为要城市化、城镇化,就让其在这个进程中消亡。古建筑虽经风雨、战火,却承载着文化积淀。没有这些,中国就将成为地球上另一个“新开发国家”,丧失历史的厚重和前行的文化基因。
奇怪的是,中国式古建筑及其群落的特色,在城市化进程快速消褪,而具有外域风格的建筑物、建筑名词,却在迅速地“占领”中国的每一个角落。在这奇特现象的背后,仅仅是改革开放、引进外资那么简单吗?不是。正如国务院参事、知名民俗专家冯骥才总结的那样:一个是商机,一个是不良政绩。冯骥才直言:一些地方正借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之名,行唯利是图之实。
在城市化、新农村建设中,拆真古建假古,逼农民上楼,其实是个商机与政绩的连体儿。究其原因,大概有三:一是对土地财政的过分依赖;二是个别地方政商“团结”、合伙求财;三是缺乏国家层面对非文物级的古建筑的保护法规,毁损违法成本过低。
除此,对古建筑的保护措施,存在客观上经验不足,甚至有的施工队伍根本就是毫无资质的“游击队”,既不懂木质建筑的结构,更不懂上了年纪的古建筑如何保护,因而造成保护性毁损。其实,“古建筑保护”在中国,还有一条“潜规则”,即“利用”。而一些文物保护部门,甚至地方政府对古建筑的利用,往往是暴力的、过度的,甚至是掠夺性的,因而造成利用性毁损。
对于古建筑,毁损和“拆真建假”的后面,都有利益博弈,是不良政绩观和不良商机的衍生物。要切实保护古建筑及其群落,除去严查其间的权力寻租、金钱交易,更应立法防止政绩观和商机观脱轨,甚或引入“一票否决”机制,方能为祖先的建筑理念、智慧留下些许化石。
历史是我们永远都不能忘记的,然而见证历史的这些古建筑我们也一定要保存下来,所以我们一定要呼吁全民一起来保护古建筑,保护我们国家的历史文化。